关于申请2016年度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留学生同学:
2016年度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及时上交,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外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半年以上的进修生。
2、成绩优良、品德优良、在校表现优秀,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的外国留学生。
3、申请者必须为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1、本奖学金设立三类标准,具体标准为:
A类奖学金,每人每年25000元。用于资助来赣接受(博士、硕士)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B类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0元。用于资助来赣接受本科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C类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用于奖励来赣高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外国进修生。
三、申请条件:
(1)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入校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入校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本科生: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入校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
(4)进修生:学习时间在半年及以上。
(5)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6)正在申请来华学习的申请人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符合申请学校的入学条件,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7)已在校学习的申请人成绩在本年级或本班名列前茅,且表现良好,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8)攻读汉语言及相关专业学位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其他专业的申请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9)未同时获得中国各级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该按照不同类别奖学金规定的条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1、《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经公证的学历证明或在校成绩单的复印件(盖学院公章);
3、HSK和HSKK证书复印件;
4、护照复印件;
5、健康证明;
6、推荐信(硕士、博士需要导师的推荐信);
7、来华学习计划及品行鉴定书(申请来华学习的新生需提供)。
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材料交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黄婷老师,过期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五、几点重要说明:
1、申请表电子稿用中文或者英文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签字,需要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2、需要申请的同学到留学生QQ群自行下载按照表格的格式填写完整后打印两份;
3、凡未缴纳学费、住宿费、未购买保险、不参加留学生会议、经常旷课、迟到或有其他不遵守学校规定的同学不得申请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4、学校将根据申请人数和奖学金名额情况择优推荐。
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 2016年度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