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世界各地优秀留学生来校学习,扩大学校来华留学生规模,优化学校来华留学生结构,提升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设立江西师范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 江西师范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从全校留学生学费中列支,总额为上一年度留学生学费的百分之十。
第三条 本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差额评审,具体名额视当年奖学金总额而定。
第四条 本奖学金适用于初次申请在我校学习一年以上或已经在我校学习一年以上的自费来华留学生。
第五条 本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15000人民币。
第六条 本奖学金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有效签证和在华居留许可,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3.在校学习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4.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无补考情形。
5.积极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未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第七条 本奖学金由来华留学生本人于每年6月1日前提出申请,经申请者所在学院推荐,由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初审后报学校批准。
第八条 本奖学金申请者须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成绩单和护照复印件。
第九条 本奖学金评审结果应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奖学金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者,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条 本奖学金获得者须将奖学金优先用于缴纳注册费、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等。
第十一条 本评选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由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SCHOLARSHIP APPLICATIONFOR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学生类别/Type of student□博士研究生/PhDCandidate□硕士研究生/Master Degree Candidate□本科生/Undergraduate□汉语进修生/Language Student | |||
护照姓名/Name in Passport | 国籍/Nationality |
照片 Photo | |
中文姓名/Name in Chinese | |||
出生日期/Date of Birth年/Year月/Month日/Date | 护照号码/Passport No. | ||
申请专业/Major | 所在学院/Faculty | ||
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个人陈述/Personal Statement in Chinese or English (请另附/Separate Letter)申请人签名Signature:____________________ 年/Year月/Month日/Date | |||
所在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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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领导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日 | |||
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意见: □不同意授予奖学金 □同意授予奖学金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 |||
学校意见: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 |||
提交此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交个人陈述、成绩单和护照复印件。